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食品标签问题汇总
发布者:华鼎纵横
发布时间:2021-04-25 2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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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项目组总结关于食品标签食品包装设计技术要求规范……
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项目组总结关于食品标签食品包装设计中常见的问题及技术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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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商品名称与真实属性字号不同,如饮料产品的“氨基酸”比“营养素饮料”字号大,突出明显的。
2:宣传选用“名贵佐料”“珍贵调料”“五谷杂粮”字样的,但配料表中未有体现。产品中有芝麻,但配料中并没有标示含“芝麻”。以及在大米的包装设计画面中宣称使用富硒米或东北大米实际仅为普通糯米的。
技术要求规范————
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项目组提示,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以误导消费者。
3: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的,在产品标签上应标示该食品实物图案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技术要求规范——————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宣传疗效、保健,如声称“提神、初脑”、“清热解毒”
技术要求规范——————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项目组注意到很多产品容易在这方面做的不规范,非保健食品一定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5:部分茶叶产品标签内容写在合格证上
技术要求规范——————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6:标签单一标示繁体字的,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项目组提示繁体字不属于规范汉字。
技术要求规范——————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7:使用了外文,但没有标示对应的中文
技术要求规范——————
青岛包装设计公司提示,引种包装要注意,可同时使用外英,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7:拼音、外文字体大于相应的中文字体的
技术要求规范——————
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项目组提示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注意,所有外文 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9:强制标志内容的字体高度小于1.8mm .
技术要求规范——————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志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0:内外包装标示内容不一致。如生产日期标示不同:一个标180天,一个标半年。
技术要求规范——————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牌、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
11:外包装未易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的礼盒包装,外包装未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技术要求规范——————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青岛包装设计公司项目组提示此种情况的,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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